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公开如何处理?

上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半年报的,建议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揭示公告。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建议主办券商对其股份实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主办券商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管机构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上市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应当暂停注销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限售股份登记,并将有关事项报告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