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报道的亿万富翁破产:王新云为什么破产?
整个故事
一家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给另一家公司,由总经理授权代表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但公司董事长表示对股权转让一事“不知情”,并举报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
该公司为湖南大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云公司”)。总经理是王永运,董事长是王的弟弟。
亿万富翁的弟弟王新云突然发现,他的哥哥王永运通过伪造公章、文件、签名等方式,将湖南大云房产的股权转移到了[1]及其儿子的名下,价值上亿元的两块土地资产也被王永运侵吞。王新云立即向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报案,指控王永云[1]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岳阳大云持有的湖南大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经楼区公安分局调查,不予立案。央视的法制报道也报道了此案。
这场兄弟反目的闹剧在7月26日被搬上了央视的法制报道。弟弟举报哥哥侵占他的财产,使他从“亿万富翁”变成靠朋友接济生活的穷人,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哥哥立即反击,并开通新浪微博“@王-永云”发表声明,指责王新云在节目中混淆视听,他要去维权,挽救自己的名誉。
8月15日下午,王永云告诉记者,他刚刚向岳阳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弟王新云在法制报道栏目等媒体上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王新云到处报道,央视法制报道的曝光也引起了岳阳市多个部门的关注。今天上午,在岳阳楼区检察院政治部,一名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已经引起岳阳市政法委的重视,岳阳市检察院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8月16日下午,岳阳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周伟也告诉记者,市局已经开始调查此事。正常情况下,两个月内会有结果。"
原因:
公司资不抵债,其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
要想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上世纪80年代说起。
王永云,1958,江苏南通人。上世纪80年代初,他从老家来到湖南,在那里结了婚。他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但还是控制着家乡的味道,不吃辣。但他似乎融入了“湘商”的血统。早在1988,他就带领“向君”到海南开发房地产,成为中国房地产界“向君”的领军人物。当年,他已经是“湖南最年轻的厅级干部”。
65438年至0989年,王永云担任长沙市委统战部海外联谊会副秘书长,分管统战经济工作,兼任统战部直属长沙海外实业公司董事长。
1992年8月,王永云和时任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秘书长李安光协商成立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公司),李任董事长,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席梁炳彪任副董事长,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公司由三个股东组成:长沙海外实业公司、长沙台湾同胞实业公司和湖南海华实业公司。
同年,116年10月16日,岳阳市运达房公司、中银科技发展公司、香港信义商行成立湖南大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云公司”),王新云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王永云为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大云公司成立不到一个月,就向中国银行岳阳分行借款12万元,在岳阳购买了100亩土地。
“湖南大云公司的三个股东都没有注册资本,但凭着中国银行岳阳分行出具的证明,取得了营业执照。”2065438+2003年8月12日,王永云告诉记者,“那时候国家还没有颁布公司法,开公司很容易。”
1994年国家新政策不允许党政和银行办公司。有银行背景的中银科技公司退股,将股权零价格转让给越洋大云公司,但十年未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此时,湖南大云公司的股东只有岳阳大云和香港信义商行。因为公司购买的土地一直没有政府竣工,没有资金开发,公司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1997中国银行岳阳分行依法收贷,湖南大云公司从1992 12万元借款至1997,所欠本息合计约2047万元。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湖南大云公司约100亩土地及沙发、办公桌、电话等办公用品用于清偿债务,并向银行执行。
“公司所有财产执行完毕后,还欠银行400多万。至此,湖南大云公司已经一无所有,只剩下一个有营业执照的空壳公司,却坚持年检,只为保留公司的开发资质。”王永云说。
5438年6月+2003年2月,越洋大云公司被吊销执照。同年4月,中国银行岳阳分行拍卖上述65,438+000亩土地,王永云参与的岳阳通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通化公司”)进行了竞买。
矛盾:
公司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不知情。
兄弟间的冲突在2012连续爆发。
2012,王新云在岳阳市工商局翻阅文件时,发现一份伪造其签名的湖南大云公司董事会决议。但据他称,他“根本不在场,不知道,也没人通知我”。
这份董事会决议的核心内容是,湖南大云公司已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岳阳大云公司在湖南大云的股份已全部转让给岳阳同华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永云,但作为湖南大云公司董事长的他“对此事并不知情”。
“其实这个所谓的签字只是符合岳阳市工商局股份转换的形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王永云打消了疑虑。
在王永云看来,当时湖南大云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办公楼,没有注册资金,没有项目,负债10多万元。此时,越洋通化公司拿地投资湖南大云公司,并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代其签署董事会决议,以提高公司所有权和股权明晰度,解决公司无项目、无注册资金、无办公场所的困境。
但是王新云不这么认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股权变动是“不知情”的。他认为请王永运当总经理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疏忽。我相信他说的一切,因为他是我的兄弟,我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真相:
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股东单位执照被吊销,同意股权变更。
这是怎么回事?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岳阳市工商局能同意股权变更吗?记者在岳阳市工商局宣读的湖南大云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看到了一些端倪。
第52页是岳阳大云公司的主管单位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给岳阳市工商局的一封信:该公司的经营资金、经营活动、债券和债务均由王永云实际提供、经营和承担,法定代表人王新云由王永云委派。
51页是湖南大云公司向岳阳市工商局提交的关于我公司股东权益变更申请的报告。报告最后一句是:越洋大云公司未按规定办理2002年度企业年检,被你局吊销执照,导致我公司无法办理股东权益变更登记。请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王永云将代表越洋大云公司签署股东权益变更登记。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签署了“企业反映真实情况,同意单位申请,报法规处审批”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政策法规司签署“情况属实,可考虑办理相关手续”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到现在,看起来憨厚的王新云认为最大的失职就是“太信任人”,才导致了这样的局面。我从小就觉得我和我哥关系很好。“我觉得他的能力比我强。”
警方回应:
警方:没有非法占有财物,不负刑事责任。
于是,王新云开始控诉大哥王永运侵占他的资产,从政府到媒体,反反复复,不知疲倦,包括岳阳警方和红网论坛。
记者获得的一份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对王永云涉嫌职务侵占案的处理文件显示,岳阳警方自2012上半年开始进行调查。
2065438+2003 65438+2003年10月25日,岳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唐文发主持并组织岳阳楼分局法制、经侦、稽查支队、纪检部门、法制大队、办案单位召开案件分析会。
警方最终得出结论,根据《刑法》第271条,王永云监事没有非法占有(股权)的故意,不予立案,理由有三:
1,王永云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越洋大云公司的执照于5438年6月+2003年2月被吊销,中银科技公司于5438年6月+0995年不复存在。湖南大云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王永云,岳阳通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永云将岳阳大云公司股权转让给岳阳同华房地产公司,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上无法审计和评估其股权市场价值。在王永云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之前,公司没有资产,还欠中国银行岳阳支行300多万元。王永运和王新云都无法提供公司的账目,因此他们无法对股票市值进行审计和评估。
3.从湖南大云公司的验资情况来看,其组成公司岳阳大云、长沙尹仲科技、香港信义商业银行均未实际出资。虽然王新云是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王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