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空壳公司是什么意思?
空壳公司是指只具备法律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的公司。不经营公司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空壳公司”的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空壳公司的民事责任主体主要是公司股东(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及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先行出资设立公司的第三人。
一般来说,股东是出资主体,应当承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空壳公司”责任。但是,法律也赋予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勤勉的法律义务,违反了这一义务,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虚假,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应当在其评估或者验证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壳公司一般有以下表现:
(1)公司无自有财产;
(2)虽有公司财产,但未保存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无固定办公场所;
(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业超过六个月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