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入短期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2.假设利息分期支付。

每月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偿还贷款时:

借:短期贷款。

贷款:银行存款。

3.假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每月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偿还贷款时:

借:短期贷款。

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短期贷款的会计处理:

取得贷款的会计处理(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时间等。);贷款利息的核算;偿还贷款的会计。

短期借款一般为短期借款,通常按照取得借款当日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在会计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其核算也不完全相同。

短期贷款的类型:

(1)经营性循环贷款:

也称为生产循环贷款或商品循环贷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企业在办理贷款时,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交年度和季度贷款计划,经银行批准后,根据贷款计划中的贷款收据办理贷款。

(2)临时贷款:

由于季节性和临时性的客观原因,正常的资金周转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短期借款计入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临时贷款实行“逐笔核贷”方式。贷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按会计期间归还。

(3)贷款结算: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时,企业为解决货物发出后、收到货款前所需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交货后规定期限内(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向银行收款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清贷款。

贷款金额通常是根据收款金额和约定的折扣率计算的,大致相当于销售商品的成本加上预付的运杂费。企业货款收回后,银行会自行扣划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