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谁来监管?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单位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因贷款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