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房地产委托代建模式的四大理由
公司有土地,没有房地产开发经验,或者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所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开发建设,有委托代理建设模式。
你可能又要问了,既然你没有盖房子的经验,为什么不找总承包商,甚至采用总承包商的EPC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呢?
但是,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不仅仅是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事情,还包括项目前期的规划、报建、后期的登记、销售、运营,甚至包括总承包商的监管。
地方政府需要找一个有经验的开发商来代替自己行使开发商的职责,于是委托代建模式诞生了。
首先,委托代理建设不是房屋买卖。
有人说我们单位想集资建宿舍楼,但是没有土地,就和开发商协商,委托开发商建设。整体转让给我们单位的时候,是委托建设吗?
那是房屋买卖,或者说房屋团购,不属于委托建设,因为委托建设有一个前提,就是委托方是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委托方必须有土地。
其次,委托建设不是合作建设。
有人说,我们公司出地,开发商出钱建小区,是委托建房吗?
那是合作建房。
委托代建不需要开发商出资,可能会帮你融资,但也是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融资。
换句话说,客户不仅要有土地,还要有钱。
在委托代理建设模式下,代理人不离地不付款会怎么样?
人们。
代理商会成立一个团队,利用开发经验、管理经验、组织体系,帮你管理开发项目。
当然,人家不会白要的。代理能做什么?
至少帮助客户实现四个主要目标:
质量、工期、成本、安全。
如果你觉得不够具体,那就看看这家深圳盛丰公司,这个代建项目的委托管理目标。
质量管理目标:设计和工程符合验收规范并合格。
这似乎是底线了。
二、工期目标:两年半竣工验收。
承诺时间不长。
三、成本目标: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方批准的项目估算成本。
这个老板最关心的是不要超出预算。
四、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没有人敢对此掉以轻心。
简单来说,既能省钱省时,又能保证质量和安全。
如果你能轻而易举地帮助客户实现发展目标,代理服务费贵吗?
以盛丰公司为例,仅为项目实际投资成本的7%,分期支付。
例如,一个投资成本为4亿元(不含地价)的项目,聘请一个代建人三年,不到3000万元,就可以保证实现上述四个目标。这个成本真的不高。
代建项目有什么特点?建设项目如何分类?不能讲代建模式的“前世”。
委托代理建设模式其实是“官家”出身,出生于2014。
代建制来自一纸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其中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
随着“代建制”的不断尝试,也“飞入寻常百姓家”。
因此,委托建设项目可分为两类:
一个是政府投资项目,一个是非政府投资项目。
一个姓“关”,一个姓“民”。
既然前者是政府项目,当然“监控”更严格。
后者作为非政府投资项目,是一种市场行为。毕竟“自己的土地是自己的主人”。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比,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四个特点,或称“四个不同”:
1,资质要求:合格VS不合格。
政府项目一般会规定资质要求,甚至设立代建单位名称库。非政府项目没有资质要求。
但是,即使没有强制性的法律,为了保证开发资质,委托方最好选择具有相关开发资质的开发商和具有丰富代建经验的品牌开发商。
2.是否投标:必须投标还是可能投标。
政府项目当然要通过招投标来选择代建方,而不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没有必要招投标。
但在司法实践中,“代建”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中定义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服务”,仍存在不确定性。
最保险的办法是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查询,结合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来判断是否需要招标。
比如广东高院的一个案子,就让人不敢掉以轻心。
这是一个代理人江南公司起诉委托人长园公司的案件。
起诉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求支付中介费。
但双方在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是否有效这一根本问题上存在分歧。
建设方江南公司认为,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中涉及的项目一不是国有资产,二不是国家出资的项目。它们是委托合同,不属于建造合同的范畴。不需要投标,合同当然有效。
但法院认为,委托方开发的涉案项目虽为住宅项目,但包含公共配套建设,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因为合同没有招标,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无效。
3.签约方式:代理签约VS业主/代理签约。
政府项目一般由代理人和项目利益相关者签署。
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人可与项目利益相关方签订,或业主、代理人、项目利益相关方签订三方协议,或业主、项目利益相关方直接签订协议。
4.资金支付:专用账户VS专用账户/代理支付。
政府项目一般要求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非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可以与代建单位协商确定建设资金支付方式,建设资金可以由业主支付,也可以由代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