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怎么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这一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置财务部为财务核算机构。财务部的职责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包括:会计人员的管理,指导和检查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库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制定工时和材料消耗,建立车间工艺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身企业需要和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和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由财务部、供应部、仓储部和审计部组成;岗位如下: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成本会计、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并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变动工作时,应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部负责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的会计工作和车间统计的业务管理。库管员和车间统计员变动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责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现金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贷款。个人贷款和对外付款应经总经理批准,经办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总经理外出或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也可签批,但总经理回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2.2出纳不得负责与债权、债务、收入和费用有关的会计登记和会计档案管理。
收付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发票和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凭证报销各种费用。凭证经过审核后,才能一一登记在现金簿上。
日记账应每日平衡,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月底与总分类账核对。如有长短款,无法查明原因,则长款上缴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相关人员因公外出时应进行出差登记,方可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返回后三天内及时与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劳永逸。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异地出差混合结算。对于有未结清的往来账或拖欠占用公款数月的,可按月息65,438+00%计收利息,并扣除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规模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消耗),当日收取的现金应及时送交银行,超过限额的现金不得过夜留存,以确保财产安全。
3.2.5企业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应及时扣划各种借款,不允许员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书必须月末入账,不存在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余料、员工罚款等资金及时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目。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章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3.2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银行存款的支出,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全,不允许空白支票出门。确需持空白支票外出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支票登记手续,建立领支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注明日期,并用人民币符号标明估计的最大金额。因支票使用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进行结算后,当天将存根及相关单据带回财务部,及时进行结算。空白支票不准由其他单位留存。以前的帐没有结清的地方,不允许再开支票。
3.3.3存款日记账应每日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清项目进行调整。如有长期未解决的项目,查明原因,向领导汇报。
3.4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应按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即按具体的债务人名称设置登记明细账,一般不允许用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要价款的证据(包括合同、收款单、债务单、业务经办人员的保函等。),而且不允许单方面录制。
财务部门应会同供应和销售部门建立和完善供货商和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所有债权债务应定期清理和核对,每年至少一次,应派专人或信函进行核对。每季度末应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相关领导。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谁处理谁收回的原则,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损失或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4.3收回的账目应及时移交给财务部。如发现款项被私自挪用,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应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商业贷款和国内贷款,完善贷款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在员工调动时应与其他部门做好各类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4.5预付款项的支付必须有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如果合同要求预付,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盖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同时,将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年终进行调整。
3.5库存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并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主材。辅助材料,如绑线、油漆、螺栓、螺母等。;备件扳手等。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福利和劳动保护。其他类。
3.5.2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进价包括进价、装卸费、包装费、途中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已缴纳的税费。
加权平均法用于计算原材料离开3.5.2.2仓库的成本。
原材料的采购
材料必须凭生产、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购买,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借阅。严禁无计划采购和超限额库存。
3.5.4供应部根据《购物申请单》采购的物资到达企业后,必须凭总经理签批的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采购合同(协议)证明等,等待质检部(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然后出具检验报告副本,凭发票到仓库部办理入库手续。
3.5.5物资验收入库前,仓库部门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向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写材料验收单,用口述纸记录无名牌的零件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作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份经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和采购订单到财务部门办理账务,另一份作为供应商的凭证。
3.5.7对于货到但发票未到的物资,仓库部门可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物资的台账登记,填写一式三联的计价收据,仓库留存一联进行核算,送财务处理账户。月初它会拿着红字收据赶回估价库,等发票到了再填正式收据。
3.5.8材料交付管理
3.5.8.1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发放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写。填写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的使用应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份,车间统计一式三份,财务一式三份,仓库一式三份。超出预算或计划的材料由生产部长在月末签字。
3.5.8.2结束后,车间统计根据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财务部门要对账并检查一致性。
3.5.9产品入库管理:成品在车间生产后,仓库和质检部门填写检验证书,仓库据此填写成品入库单,成品入库单一式三份(注明生产单号);一个联合仓库记账,一个联合财务,一个联合车间统计计算工资等考核指标。
3.5.10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送货单发货,同时在送货单上签字。只有当保安看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由仓库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后,才能对车辆和其他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放行。月末由保安和仓库人员汇总送货单和发货单,并于每月30日前报财务部备案。
3.5.11仓库部门要凭单据支付货款,及时登记有关账簿,对材料、产成品的收发存建立明细账或暂收款明细账,严禁白条顶仓现象。
3 . 5 . 65438+2月底产品及自制半成品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做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和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所有大宗原材料应签订购销合同,并以票据结算。所有物资采购验收后,无论是否付款,入库时都应填制收据,并将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门核算,真实反映所有债权债务,避免表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
可重复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等工具,使用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由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登记,生产部长签字批准。设备管理员和仓库应同时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售成品退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修品审批制度,落实退修品责任追究制度。生产部、质检部、销售部或运输部、仓储部的责任核实并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售后退货的,必须有买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中和年末至少进行两次全面的财产清查。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应分类填入盘盈、盘亏表。对盘盈、盘亏的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及时调整账目,确保账实相符;如能查明原因,有关方应负责赔偿库存损失或损坏的材料。
3.5.17寄售商品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确保账物相符,同时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包装材料的管理。企业出口产品使用的包装实行保证金制度。存期市区内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予退还,企业当期转为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物料管理
公司设置了“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手续费等对外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5.19.1企业需要外出加工物料时,必须办理相关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向财务部门出具外出加工物料通知单。本通知一式三份,财务一份,仓库一份,委托单位一份。设立财务、仓库、供应专账,月末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达委托单位后,应将《出料加工通知单》交给委托单位签字后带回财务部。
3.5.19.3外发物料处理完毕后,业务经理持发票到检验部,再由仓储部办理委托加工物料的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相关单据到财务部进行报销和核销。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进价、加工费、运费及相关税费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物资原则上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明确价格、质量、交货期等责任。
3.5.20其他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入库手续按相关原材料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须经生产部长签字批准,不得带出公司大门。如需外借或向外单位借用,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归还日期),由总经理外借。
因业务关系或其他非生产需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出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单位价值在65,438+0,000元以上的电子设备、仪器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和工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非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物品,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4.2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安全使用制度、维修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估价
4.3.1外购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发票价格和运输费价格入账;安装调试后才能使用的外购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和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为核算价格。
4.3.2当需要外单位承担基建工作或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时,承包商应做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签订工作,并将基建合同和预算报表复印件送财务部留存。
购买机器设备时,要做好市场调查、技术分析和设备的经济分析。
4.3.3对于已完工交付使用且尚未结算的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应按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工程结算后,应调整原估价和折余价值。对于已使用但无档案资料(未建账)的固定资产,可采用重置价格进行核算。
4.4折旧方法。我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及仪器折旧年限为5年。
4.5我们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5%。
4.6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每年清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和行政部总务科参加。具体清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
5.2企业的各类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员工工资无特殊原因必须在次月15日前发放,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采购商品,支付未付款项时,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目,正确反映企业负债,正确计算材料、物料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会计管理
6.1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我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成本核算以生产部下达的生产通知单为依据,核算方法为分批法,分步法。
6.3生产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根据采购单位和产品规格型号发放生产批号。车间统计利用生产批号填写领料单收集原材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材料、动力、人工的消耗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材料和动力消耗定额、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挂钩的有效措施,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成本对比分析,为创建高效低耗企业打下良好基础。
6.4成本和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种成本费用,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进行核算。
企业应制定合理完善的固定费用和报销制度,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应按规定分类明细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本制度的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收管理
7.1企业实现销售收入的标志是收到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证据。对于现金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出票人只有在出纳付款后,凭提货回执盖章和提货单到仓库提货,仓库才能发货,并据此签发出境卡。
如果产品是赊销的,将实施领导签字认可制度。领导签字同意后,即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开出借条,办理担保,登记客户档案)。
7.2已售出产品的降价必须经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
7.3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项税费,准确计算和反映各项税费的提取和缴纳情况。每月10前将计算正确的税务报表上报相关税务机关。
7.4利润总额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入和费用。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缴纳各种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账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 00,次月8日前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附注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8.2XXX与各控股公司应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之间应执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费用。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户可以设置为“内部账户”,核算相关的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要办理相关的转账手续。
8.3原则上公司采购的200元以上的货物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水、电、交通费、燃料费和车辆维修费的支付应使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
8.4企业的出入库单据、收据等相关凭证应由领用人进行登记,使用过的相关凭证存根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认真核对,不得随意用旧技使用相关凭证。
8.5销售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提货单)应由税务机关专人领取。专人负责发票、文件准备、保管和登记。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票据登记制度,严禁向非采购单位开具发票。
8.6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2001)设置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65438+
9.2企业财务部门应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制作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保证会计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9.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类型15年;总账15,明细账15,现金及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度和季度财务报告保存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存;会计交接清单15,会计档案保管清单永久保存。
第十章处罚
10.1违反3.2.1现金出纳核算规定,每笔业务查处一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违反3.3.1和3.3.2条款的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户核算违反3.4.2款,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库管员违反3.5.5,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
10.5违反3.5.8.1和3.5.8.2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2日内完成(统一)
盘点和仓储人员)。
10.6违反3.5.10的规定,仓库人员和保安每次罚款20元。
10.7仓管员违反3.5.11的规定,每违反一次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
10.8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规定的,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
10.9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规定的,每次罚款20元,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10.10对违反8.1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每日罚款10元。
10.11违反8.5条款规定,处罚责任人20元。
第二章XI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完善之处,应在另一份文件中予以补充。如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