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区别

法律解析: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和活动基本规则的必备书面文件。章程修正案是对章程内容的修改版本,或者是对原意的错误表述。指对原章程的修改。如果需要变更法人、经营范围等章程规定的事项,企业必须出具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工商局为您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主要是为了便于提交工商部门审查,不提交完整的新章程,只提交与原章程不同的新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规定的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