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
矿山企业的设立是指矿山企业的设立,必须履行设立审批手续。首先,矿山企业设立条件具备后,申请设立矿山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向审批机关申报设立矿山企业及各项条件。开办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审批机关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企业的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矿山企业必须经过申请、审查和批准才能成立。
国有矿山企业是指以国家为投资主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当保障国有矿山企业的主体地位。《矿产资源法》第四条规定,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有矿山企业的设立条件,是指设立国有矿山企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设立国有矿山企业,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矿山建设矿产勘查报告;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有确定的矿区和开采范围;有矿设计;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集体矿山企业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企业设立的规定,由乡(含镇)、村(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组织或城镇各行业集体所有,资产为集体所有,并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
集体矿山企业开办条件是指开办集体矿山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开办集体矿山企业,除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矿山建设的矿产勘查资料;有一个经过批准且无争议的矿区;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采矿方案;矿长具备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
私营矿山企业是指符合《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资产为私人所有,具备采矿生产能力,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
私营矿山企业的设立条件,是指私营矿山企业开采所必需的条件。开办私营矿山企业的条件与开办集体矿山企业的条件相同。
个体采矿是指具有采矿技能并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个体采矿的条件是指申请个体采矿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个体采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经批准且无争议的采矿范围;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外商投资矿山企业是指利用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并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