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必须少于50人,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股东,以及公司设立后因增资、股权变动、公司合并而新增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股东*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有章程,没有章程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不得设立无住所的公司。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应当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