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和收购是一个意思吗?

法律解析: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对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的经济行为;M&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这些公司合并成一个企业,通常是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兼并一个或多个公司。M&A一般指合并和收购。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收购是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除了收购,M&A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法。合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与被合并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的法人资格消失,其财产、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一般转移到被合并公司,被合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收购意味着收购方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并不一定因此而消亡。当收购方为公司时,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