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中国_ _ _ _公司和?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合资公司?省?本合同是专为该市共同投资的合资企业而订立的。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位于中国?要注册,它的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城市?区?街道?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国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于,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设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设立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 _ _ 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是_ _ _ 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出资额的债务,无论是单独债务还是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应按其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提高产品质量,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开发新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使所有投资者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注:要根据具体合同中的具体情况来写。)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1.生产_ _ _ _种产品;

2.为产品售后提供维修服务;

3.研发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资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 _ _ 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以增加_ _ _ _。产品品种会发展_ 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一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或双方约定的一种外币)。)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其中:甲方_ _ _ _元,占_ _%; 乙方为人民币_ _ _元,占% %。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进行如下投资:

甲方:现金人民币元。

机械设备_ _ _ _元

厂房_ _ _ _元

土地使用费_ _ _元

工业产权_ _ _ _元

其他_ _ _ _元为_ _ _ _元。

乙方:现金人民币元。

机械设备_ _ _ _元

工业产权_ _ _ _元

其他_ _ _ _元为_ _ _ _元。

(注:一般情况下,外国合资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投资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所列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价格由甲乙双方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注:可采用账面净值法或重估法等。)

第四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_ _ 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金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时足额向合营公司缴纳出资额,违约方应按下列方式赔偿守约方(或合营公司):

第五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分别负责完成以下事项。

甲方的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当局申请批准、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车间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4.按照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和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提供的机器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购买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材料、办公设备、交通和通讯设施;

7.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根据需要,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本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员工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和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和其他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机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境外的采购;

3.为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生产和检验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5.如果乙方也是技术转让方,乙方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生产合格产品;

6.协助合营企业员工及其他有关人员申请进入外国合营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7.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合营公司为获得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和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试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等,应与乙方(或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注:应在合同中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为技术转让提供以下保证:(注:本条款仅存在于乙方负责向合资公司进行技术转让的合资合同中。)

1.乙方保证向合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所有技术是完整、准确和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标的要求,并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技术转让给合资公司,所提供的技术在乙方同类技术中是最先进的,设备选型、性能和质量优良,满足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移协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