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作为法人的具体责任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的具体职责是什么?1.因经营失误对法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追偿。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共同侵犯本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3.违法行为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法人责任外,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三)逃废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一些西方国家,企业法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企业法人,还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业法人类型。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的企业法人将主要指公司法人。符合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国家法律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企业作为法人的责任与其自身的权益是相对应的,不必对此过于担心。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有一定的了解,就可以合理处理相关问题。但是很难履行自己的责任,所以会出现跑路的现象,但是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一定要有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