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两家公司能拿工资吗?

一个人可以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分别申报纳税。

薪级表上没有特别的规定。和员工一样,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代扣个税。首先,允许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并依法申报纳税,不违法;注意,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中扣除相同的专项附加扣除,不要再扣除;很多会计要求每个单位每月扣5000元的基本扣费,重复扣有没有影响。郑重的回答是:不会,年底通过最终结算多退少补;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从两个以上的地方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年所得超过6万元,记得不要忘记在次年汇算清缴税款。

薪资流程:

1.第一,你要提前通知开户行到银行提取现金,面额要计算好;

2.取现要有出纳、会计、安保人员陪同,确保绝对安全;

3.发放现场要整齐有序,排除农民工把头发弄整齐;

4.提前做好工资条或者纸条,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5.最好不要牵头,牵头需要授权。

6.付款的时候,出纳和会计两个人,交接一些现金,然后付给农民工,并贴了一个通知:钱当面点,走了不补。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扣除工资,但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缴纳,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从一个地方取得的所得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