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犹豫几天?
保险合同的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15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具体视保险合同而定。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保险责任开始至合同解除期间应收的部分后,将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保险犹豫期是什么意思?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有的建立了保险犹豫期。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亲自签字一段时间后,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在扣除生产成本后退还其保险费。一般为合同签订次日起10天内(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由于地区规定不同,有的是自然日,有的是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