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保荐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保荐协议。保荐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荐机构的名称和住所;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各发起人的认购金额和投资类别;发起人认缴股份、交付现金、转让财产权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发起人费用的预算和支出,各发起人的发起人费用负担等。
(二)发起人订立书面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缴纳所认购的股份。发起人主要以现金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缴出资。需要投入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或产权的,由相关中介机构评估,并依法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三)发起人缴纳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发行和设立程序
(1)发起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与上述发起设立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不同的是,在发起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股份,而在要约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认购股份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金额不低于首期发行股份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向不特定公众发行的股票认购情况的书面声明,发行前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三)向国务院提交股票发行申请。在申请的时候,你还必须提交一些公司法规定的文件,比如公司章程、营业预算、发起人姓名、认购股数等。
(四)募集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进行认购。招股说明书的公告应根据拟募集的范围在相应的报刊上公告。同时,发起人必须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要求的内容,由认股人填写相关事项,如认股数量、金额、认股人住所等。
(5)发起人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募集股份,必须通过证券机构,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代保管认股人缴纳的股款。
(6)取得验资证明。发起人筹集到足够的股份后,必须请中立的机构或专家出具文件,证明全部股份已缴足。这份文件是申请公司注册的必备文件。
(七)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工作主要是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议发起人的股票发行,并作出是否设立公司的决定。
(八)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在创立大会后的法定日期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要求的有关文件,申请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资本总额或者实收资本总额;
(三)发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