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援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救助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
(二)地方政府根据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缴纳的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贴;
(三)对未按规定办理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的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赠;?
(七)其他资金。?
第七条每年3月1日前,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上一年度救助基金的收支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从当年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救助基金的比例。省级人民政府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提取比例。?
第八条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65,438+00个工作日内,从交强险保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划入省级救助基金专用账户。?
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季度保险公司缴纳营业税数额和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当期预算向当地省级救助基金拨付财政补贴。?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预算将未足额投保交强险的罚款划入省级救助基金专户。
第十一条省级救助基金与省级以下救助基金的财务关系由省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