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融机构(金融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金融机构的定义和分类
金融机构的定义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他们通常以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各种证券等形成资金来源。,并在向社会提供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以贷款和投资的形式运用资金获取利润。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单位既有* * *性,又有特殊性。其* * *性质主要表现为具备一般企业的基本要素。拥有一定自有资本,向社会提供特定商品和服务的,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业务对象和业务内容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服务,经营内容主要是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金融机构的业务对象是货币资金这一特殊商品,业务内容是货币收付、借贷以及与货币运动有关或关联的各种金融业务。
2.业务关系和活动的原则是不同的。一般经济单位与顾客的关系是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其经济活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其经济活动遵循信用原则。
3.不同的运营风险和影响。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主要表现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否正确。这种风险带来的最多是因为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破产。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影响不大,影响不大,一般都是小的、个别的。但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贷业务,其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这一系列风险的后果往往超过对金融机构本身的影响;特定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发生危机,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就会导致金融体系失灵,必然危及现代货币经济中的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金融机构分类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类别,可以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前者以存贷款为主要业务,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后者的主要资金来源不是吸收存款,而是提供各种金融工具或特定合同,以特殊方式筹集资金并使用,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2.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性质,可以分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前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后者是政府为加强干预经济的能力,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建立的。这些机构大多由政府出资,以政府资本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业务与政府产业政策紧密配合。
3.根据金融机构所辖地域范围,可分为国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前者是指业务领域在一国境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后者可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需要注意的是,国际金融机构根据其业务性质也可以分为商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机构是指跨国银行、跨国银行、集团银行等营利性金融机构;政策性机构是指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
除了以上,金融机构还有其他分类依据。例如,按功能可分为管理和规范金融活动的管理型金融机构和经营金融服务的经营性金融机构;根据资本规模和从业人数,可分为大、中、小型金融机构;按组织管理方式可分为公司制、合作制和国有金融机构;按投资国别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中,一个金融机构往往同时拥有几种财产。比如,商业银行既属于银行金融机构,又属于商业金融机构,也可能是国内银行,也可能是跨国银行。可以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不应绝对孤立地看待分类。
二、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
1.金融机构是一个国家资本活动的总枢纽。通过筹集资金,它们引导资金流动,支持经济发展。
资金供求矛盾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一直存在。金融机构利用其多样的类型和庞大的分支机构,通过开展资产负债业务进行调节:将零星、分散、闲置的资金筹集起来,成为高效、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同时根据我国的经济金融政策,投向急需资金的部门,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使用,支持经济的协调发展。
2.金融机构是一个国家调控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杠杆,是一个经济体健康、有序、稳定运行的保障。
金融机构是联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纽带,是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温度计”。通过金融机构的运作,政府部门可以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有利于政府意图的实现。一国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合理设置、科学管理、有效运作,以顺利实现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高效微观金融运作,最终实现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目标。
第三,现代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结构
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目前各国的总体构成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种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各国金融体系中一种特殊的银行。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专门从事宏观调控和财务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作为发卡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已经成为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依法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存款为主,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它们以存款为主要负债,并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和通过转移结算循环存款市场的功能,因此通常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因其机构数量多、业务覆盖面广、占总资产比重大,成为金融机构体系中的骨干和主体,占据突出地位。
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在规定的范围内专营业务,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银行。是金融业社会分工发展的表现。专业银行有很多种类型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专门为工商企业提供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这一名称常用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如欧洲和美国。英国叫商业银行,日本叫证券公司,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叫长期信贷银行,实业银行,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等。投资银行主要依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少数来自从其他银行获得的贷款和一些国家允许的存款。几家银行的主要业务是:直接投资工商企业的股票和债券;提供中长期贷款;为工商企业发行和承销证券;参与企业的设立和重组;承销国内外政府公债;办理外币存款和交易;为投资和并购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2.储蓄银行。储蓄银行是专门办理居民储蓄并向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类银行以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业务主要是提供消费信贷和住宅贷款,以及投资活动。各国都有公共和私人储蓄银行,它们有不同的名称,如互助储蓄银行、国家储蓄银行和信用协会。
3.抵押银行。抵押银行是以房地产为抵押从事长期贷款的银行。其主要资金来自发行房地产抵押证券。其业务属于长期信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办理长期贷款,贷款对象为土地所有者或购买土地的农业企业家;另一种是以城市房屋为抵押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是房屋所有人或经营建筑行业的企业家。
4.开发银行。专门满足长期建设项目投融资需求并提供服务的银行。这种投融资由于投资金额大、时间长、见效慢、风险大,属于政策性银行。虽然是发展性的,但是普通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其经营特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金融银行。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转移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其业务主要是向国内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5.农业银行。专为支持农业发展而设立。由于农业信贷也具有高风险、长期限、低收益的特点,因此多由政府设立,也是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借入政府资金和发行债券。主要业务包括农业贷款、担保和补贴等。这些贷款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的所有资金需求,包括农业低息贷款和特殊政策贷款。
6.进出口银行。专门提供对外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和信贷等国际金融服务的银行。大部分是官方或半官方的政策性银行,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付的资金。他们的经营宗旨是促进国内进出口业务的发展,执行本国政府的对外经济政策。由于政府在出口商品时要承担私人出口和一般金融机构不愿意或无力承担的风险,通过优惠的出口信贷来增强国家的出口竞争力,因此这类银行在经营原则和贷款利率上都带有浓厚的政策色彩。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总称,种类繁多,名称繁多。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主要类型:
1.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保险的目的是分散风险,即通过保险合同建立经济关系,对发生意外事故的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或寿险保单的签发。除了保留部分资金满足赔偿需求外,其余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等长期证券。以保险费形式积累的保险资金稳定而可观,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火灾和意外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等。,其中寿险公司一般规模最大。
2.信托投资公司。专门从事信托或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经营基金和财产信托,代理资产托管、融资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和投资。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活动如下: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并购买其他公司的债券和股票,然后以购买的证券为担保发行新的投资信托证券。金融信托业在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信用合作社。它是一个合作金融组织。一般规模不大,成员有特定范围,如农村农民信用社、城市工匠信用社等。其资金来源于会员缴纳的股本和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会员的资金需求。
4.金融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吸收定期存款,租购耐用品或分期出售。大型财务公司和投行差别不大,也可以搞外汇、联合贷款、承销证券、房产抵押、财务咨询。还有一些财务公司只靠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不吸收存款。
5.租赁公司。通过融物起到融资作用的金融机构。对于承租方来说,租赁的本质是变相获取设备贷款;对于出租方来说,租赁可以更快的收回资金,比直接贷款更安全。租赁公司一般有三种:银行、厂商、独立运营商。他们的业务范围很广,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6.退休或养老基金。该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按期缴纳的固定比例的工资积累而成,职工退休后可从该基金中享受养老基金。该基金的主要投资是公共债券、房地产抵押贷款、公司债券和股票。
7.证券机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评估公司等。前三类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他们有自己的职责,支持证券市场的日常运作。
8.当铺。是以实物占有转移的形式提供临时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典当关系的本质是以质押为条件的金钱和信用。典当行不从事信用借贷、货币兑换、汇兑、投资或中介活动,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