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定要有董事长吗?为什么?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
没有董事会,就没有董事长。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董事长。
有限公司可以设董事会和董事长。
一:董事长(英文:Chairmanoftheboard,在日本和韩国都是指董事长),也被翻译为董事长。指公司的最高领导人,他指挥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和战略。
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俱乐部(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禁服会会长”和“理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
第二:生产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所以不一定要有董事会,但至少要从股东中选出一名董事(公司负责人)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个由5-19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三:工作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是公司的最高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和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属于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他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不做个人决策。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表决权。
在《公司法》中,董事长除了召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外,拥有与普通董事相同的权力。
四: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0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多数票选举产生。
五:意义的起源
最早的关于CEO和总裁的著名例子发生在1960年代的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了号称“10大贵族”的麦克马纳曼出任福特汽车公司总裁,而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公司历史上第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总裁。但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执行权,于是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重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史上CEO职位流行的开始。但是,与CEO相比,董事长拥有独立处理事务的权利。
从那以后,公司的最高执行权力掌握在两个人手中就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CEO比总裁优势大,有时候总裁独断专行。1999左右,比尔·盖茨任命了微软新总裁,但他仍保留董事长兼CEO的职位。很多媒体报道盖茨“辞去”了总裁一职,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明确分开了微软总裁和CEO两个职位,并授予总裁日常的执行权力,与辞职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