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前几天?

法律主观性: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选举产生一名董事。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