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1.贷款实际发生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2.应计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短期贷款-应计利息

3.到期归还利息本金时:

借:短期贷款-本金

短期贷款-应计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扩展数据:

企业为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在季末月份结清贷款利息,每季度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支付的利息费用,即使当月未支付,也应作为当月利息费用处理,月末应估计当月利息费用金额。

在短期借款金额不大,各月承担的利息费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一年中的各月采用一种简化的核算方法,即在实际支付利息的当月,全部作为当月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但年末如果有本年应承担而未支付的贷款利息,则应计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贷款的结息方式:

短期贷款的结息方式分为月付、季付、半年付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企业短期贷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贷款到期偿还时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金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者收到银行利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支付),或到期偿还贷款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且金额较大,为正确计算各期损益,应采用预提法,先按月计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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