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要有“董事长”?主要任务是什么?
银行“董事长”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有独资公司和独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开设置,均由内部执行董事担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国有银行一般为国有独资企业,其董事长和总经理应按上述规定分别担任执行董事。
董事长的职责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
总经理的职责是: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的职权,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战略、做出决策和监督经理。经理的工作是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因此,执行董事连接着管理层和董事会,使企业的董事会能够更多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时做出更准确的决策,而管理者则能够更准确地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完成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不仅要完成管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即制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还要在董事会中参与战略制定和决策。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同一个人,在企业经营中有很大的影响力,那么总经理只担任董事,其他内部高管也可以担任董事,这种情况其实比较常见。在董事会中,不同的董事可能在董事会的不同专门委员会中,承担不同的责任。
董事会一般包括董事、执行董事和股东派出的独立董事。股东派出的董事如果不在企业担任职务,就不是执行董事。股东派出的董事也可以是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一般与企业的股东、高管、董事没有关联。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