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信托公司的条件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股份资格的股东;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4.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设施;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