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卖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公司出售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属于一般债权债务的接受,适用《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如果买方是自然人,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如果买方是法人,属于公司合并,债权人可以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变更,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有债务的,应当先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其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人应当提供担保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对债权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