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在哪里对香港公司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履行,或者诉讼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纠纷,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扣押物的。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所在地、财产可扣押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和相关司法解释,诉讼任何一方为香港公司的,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的公证文书,否则不予立案。那么香港公司的主要资质文件有哪些,如何获取?
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质,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由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商业登记证;
2.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已变更,须提供)CI;
3.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的年报(该资料的功能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年检手续)a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