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账本该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公司注销、注销登记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终止单位的业务部门或产权人委托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保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产权人委托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保管,到期后按有关规定销毁。无论是哪种公司清算,都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成立清算组;2.清算开始。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关闭公司未了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在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时,公司的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未能延续规定的营业期限、公司内部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法人资格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未按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