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如何做账?

公司向个人发放贷款时,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当企业贷款给个人时:

借方: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款:银行存款

2、企业向个人收回款项: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XX(个人)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求偿款、应收分保款、应收再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长期应收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款项和暂付款项。

扩展数据:

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款、暂收款或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相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转入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合同约定购回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应付的租金,收到的存款应付和暂收的款项,其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业主和物业管理户收到的装修保证金等;应付职工整体养老金,以及暂付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的应收款项。

本科目为负债科目,出借人登记各种应付款和暂收款,借款人登记各种应付款和暂收款用于还款或核销。月末余额在贷方,表明企业的应付现金余额和暂收款项。本科目应按应付款和暂收款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