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外债不用还了吧?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后,遗留的债务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如果他们没有被偿还,这是非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在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进行清算或者未进行清算,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