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怎么写

检举信又称检举、控告信,主要用于向公安检察机关、政府的检查监督部门、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其他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揭发被告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它是这样写的。

(1)称呼:一般检举信不需要标题,标题写在开头的顶框,后面加冒号。有两种称呼方式,一种是直接写机构名称,另一种是在机构名称后面加上“负责同志”。

(2)正文:一般有三部分:①检察官和被告人的简要情况。公诉人可能不太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和名,所以可以把被告人的长相写出来,尽量详细。(2)违法违纪事实,这是全文的核心,是能否立案的关键,所以要把时间、地点、当事人、手段、情节、因果说清楚,便于检查处理有理有据、准确无误。检察官对违法违纪事实的掌握可能不准确或不完整,但要注意一定不能捏造,要尽量清楚。(3)检察官的态度、观点和要求,最简单的就是写“请调查”、“请调查”。

(3)结论:一般用“真诚”和“敬礼”。”这条信息“需要在两个空格里敬礼”然后改成了顶格。

(4)签名:姓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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