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股东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监督和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

上市后股东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监督和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高级形式,上市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既有利益的一致性,也有作为股份出现的所有者与负责企业经营的管理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是股东要有足够的动力、能力和机制来监督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建立良好的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使管理层能够充分自主地经营公司,自觉地从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追求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也就是用现代企业理论的术语来说,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具体来说,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1)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督促董事会、监事会有效行使职权。

(2)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发挥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监督、奖惩功能。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经营业绩下滑等重大问题,董事会将对公司管理层采取必要的监督和处罚行动,迫使其改善公司经营管理。

(3)股东还可以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

(4)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市场上相对容易转让,当股东认为公司经营业绩不好时,就会在证券市场上):出售股份会导致股价下跌,影响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融资能力,甚至导致被其他企业收购。证券市场上股东的抛售行为会对管理层产生强大的压力,促使其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5)股东还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计划激励董事和经理为股东的利益努力工作。在这种工厂形式中,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在特定日期前以固定价格(通常高于当前市场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如果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股价保持上涨,那么董事和经理将获得巨额股票溢价报酬;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价始终上不去、下不去,那么股票期权就不值钱了,董事和经理的报酬也就没了。受股权结构、股票市场发展水平、金融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各国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形式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外部监管,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内部监管。

近年来,随着各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股票市场的日益重要,上述两种股东监督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与工厂合并。在美国,董事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外部人士开始进入公司董事会。这些外部董事中有一些是来自其他公司的经验丰富的人。有的是机构投资者代表,有的是社会名人和行业专家。这些外部董事的加入,有效强化了董事会的内部监督和咨询职能。另一方面,在日本和德国,越来越重视利用股票市场对公司进行外部监督的形式。

从目前国内地布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证券市场仍处于规范发展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部分公司改革不彻底,国家股和法人股尚未流通,因此股东监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方式和能力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并且存在董事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等问题。 上市公司的业绩和整体质量是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石。有必要建立一种有效的股东监督方式来促进上海中国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质量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