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化工污染事件有多少人被处罚?
7月6日,从泰兴市政府获悉,针对近期生态环境部通报的两起环保不作为问题,泰州市、泰兴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目前已有5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6月11、20日,生态环境部先后通报泰兴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泰兴化工园区扬子医药西侧非法倾倒污泥、填埋化工废弃物等问题,批评泰兴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给周边环境和长江水质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针对长江岸边存放的约4万吨污泥处置问题,泰兴市政府制定了污泥处置工作方案,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决定采用干化脱水、化学固化、原位固化三种方式对生化污泥进行预处理。
至4日下午5时,累计干化污泥约4532吨,固化污泥约6404吨,运入暂存库污泥10682吨。从15开始,所有10带式压滤机和6台高压板框压滤机将在工作现场投入运行。届时,日均污泥预处理能力将达到2000吨,确保临时污泥在15年8月前规范运输,2019年6月底前安全处置。
针对扬子医药西侧化工废料填埋问题,泰兴市政府制定了转运、暂存、处置方案。目前,垃圾填埋场周围已经安装了防尘屏障,场内铺设了防雨膜。完成了垃圾填埋场下坡边缘雨水收集明沟建设,安装了400根防渗桩。正在采购洗车设备,配套集水池正在建设中。泰兴市政府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相关综合治理方案,预计将于8月15日专家论证后立即组织实施。
此外,泰兴市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年底前淘汰、关闭、搬迁的21企业全部拆除搬迁。对拟转型升级的企业再次逐一深入评估,再确定一批搬迁转移项目,提高转型升级标准。此外,泰兴市环保部门将严格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确保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泰兴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反馈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作风不实、责任缺失、不作为的责任人及时严肃追责,确保整改承诺落实到位、环境风险整改到位、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