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股东分别承担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法人所承担的风险: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承担的风险: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以致不能合法产生公司法人资格(公司法人资格被否定)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作为最低限度,股东应对差额负责。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行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只有-人,其余股东只是名义股东或虚构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很难区分一个公司和它的股东或者公司和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合,或者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合(关联交易)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