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什么类型的公司?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有两种法律形式:1。新成立的部门。新建立的分离,也称为溶解分离。也就是说,将消灭原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新的划分中,将根据各新设公司的性质、宗旨和经营范围,对原公司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和合并。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分别由新设公司承担。2.衍生和分离。派生分离,也称为幸存分离。也就是说,原公司的法律主体仍然存在,只是划出一部分业务成立新公司。分立期间,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原公司和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以按照约定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