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残疾评估标准
法律分析:一、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1个月。
享受月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比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身保险以外的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