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流程

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大会的程序如下:

(1)会前。会议准备,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会议组织、会议提案和内容,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及会前检查;

(2)在会议中。经审议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每一表决权。但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3)会后。收拾残局,开始新的循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2.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是:

1.董事人数少于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