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上市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65438万元人民币;(二)拟任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历,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公职或者退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保安管理制度。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