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

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关键作用,风险投资机构应由具有各种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组成,同时其股权结构应提供一种机制,使投资者和提供专业知识管理技能的人获得合理的相应回报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为了满足风险投资体系的这一要求,经过国外几十年的发展和选择,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主体有十余种类型,在整个风险投资体系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主流模式——有限合伙人

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沉浮,一种特殊类型的合伙制已经成为机构形式的主流。在这种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中,合伙人分为两种,即有限合伙人和主要合伙人。这种合伙制的主要投资者称为有限合伙人,他们通常负责提供风险投资所需的主要资金,但不负责具体运作;主要管理者称为主要合伙人,主要合伙人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职业经理人,负责投资机构的业务,同时向机构投入一定的资金。由于主合伙人的辛勤工作,报酬将从有限合伙人的净收入中按照10% ~ 30%的比例提取。这种合作通常是有期限的,一般是7 ~ 10年,但主要看公司的投资生命周期和主要合作方的意愿。

主要合伙人对经营承担无限责任,但出资比例很低(一般65438+总投资的0%),回报很高(利润总额的20%加管理费)。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一方面利用合同条款约束主要合伙人,同时也进入董事会对重大决策施加影响。美国的私人投资者经常扮演主要合伙人的角色。这些私人投资者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家,他们不仅有风险投资经验,还有管理专业知识,并有强烈的冒险精神和追求高回报的欲望。一般其运作模式是先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私人投资者作为股东控制公司,再以公司为主要合伙人发起成立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人通常是各种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银行等等,包括个人投资者。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一般都有限制(高下限都有)。这种所有权结构由精心设计的契约来保证,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制度设计方案。

这种结构当然与美国充分发达的资本市场和独特的税收制度有关。美国风险投资机构之所以往往采用有限合伙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养老基金、大学、慈善机构等投资者是免税主体,这种结构保证了他们的免税地位(如果采用公司形式,就要缴纳公司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一般有2 ~ 5名合伙人。较大的公司往往会聘用2 ~ 5名行业分析师和一些兼职分析师。机构规模在5 ~ 10之间,最多30人。其资金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富裕个人和大公司,以私募的形式募集。他们主要投资于盈利阶段前的新兴企业,通常是高科技公司,一般在企业成熟后以上市或并购的方式退出。

合伙人筹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金制,就是大家集资组成有限合伙制基金。另一种是承诺制,即有限合伙人承诺提供一定的资金,但起初并不注入全部资金,只是提供必要的机构运转资金。当有合适的项目时,它会根据主合伙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金,并将资金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而主合伙人不需要直接管理资金。这种方式对有限合伙人和主要合伙人都非常有利:对有限合伙人来说,可以降低风险;对于主合伙人来说,省去了平时保证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因此,后一种形式被越来越多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所采用。

(2)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可以是朋友、家人或财务上成功的人,他们对新企业的投资从不到几千美元到超过一百万美元不等。个人投资者只能投资一个企业,也可以同时投资几个不同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和投资人有一些关系,比如投资人熟悉的领域或者对投资人业务有帮助的领域。在个人投资者中,天使投资人是最典型的。通常,个人投资者为只有新想法的企业家提供种子资金。在这个阶段,一般的风险投资公司考虑到其运作准则会认为风险过高;个人投资者可以押注于此,因为企业一旦成功,收益会很高。

(3)公开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

少数风险投资公司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但投资新企业的方式与有限合伙公司基本相同。因为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这类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经营情况,所以比后者更容易理解。

(四)大公司的风险资本

许多大公司都以独立实体、分支机构或部门的形式建立了风险投资机构。这些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民营创投公司一样,只是目标不同,这是由不同的资金来源决定的。

后者通过培育公司,使其成功上市,追求高收益;前者在大公司资金支持下为母公司寻求新技术。大公司投资一家创业公司,希望建立一个技术窗口,或者将来把它变成子公司。

(E)准政府投资机构----小企业投资公司

小企业投资公司是根据美国1958年颁布的小企业投资法成立的。它是私人所有和管理的,但可以由政府小企业管理局颁发许可证、进行监督和提供资金,该管理局还可以提供融资担保。由于小企业投资公司必须对向小企业管理局借的债务负责,提供优惠贷款和购买股票成为他们确保尽快偿还债务的“标准”操作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企业投资公司并不是很适合成立阶段的初创企业。在美国,也有一些类似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联邦和州准政府投资机构。应该说,上述准政府投资机构与真正的风险投资家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们一般以创造就业机会为目的,所以很多机构不把他们纳入风险投资的统计范围,风险投资家也不把他们纳入自己的阵营。但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联系的,一些风险企业是在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

(6)其他衍生形式

1,产业战略基金。这种基金往往由业务相近的公司设立,投资方向聚焦于某一战略领域,强调局部竞争优势,通常以合资方式与风险企业联手,快速获得科技成果。比如Java基金,由IBM等六大公司共同出资6543.8+亿美元,专门投资硅谷使用Java技术的信息企业。

2.公共风险资本基金。传统上,风险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1996年,美国颁布了《公共风险投资基金法》,允许一些特定的风险基金向社会募集资金,并对其活动做出了一些具体的限制,比如为了便于股东的监督,一般只限于在自己的州内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