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转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要法律。其意义:鼓励投资和创业;强化公司意志的自主性;加强对债务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和员工保护措施。1993 65438+2月29日NPC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2005年多次修改。现行版本由NPC常务委员会于65438年2月28日发布。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贵由年)65438+2月29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根据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经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6月5日起施行。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等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公司法,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公司的规定。二。公司法会计准则1关于资本化的基本信息。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2、本科目应对“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分别对“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3、盈余公积的主要会计处理。(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经股东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股东大会决议后,用盈余公积送新股的,将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将股份面值和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份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合作期间投资者的投资,按照实际归还的投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回报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回报投资)。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公司法第167条)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第167条)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分析;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分析及涉税分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吸收新的外资,包括公司新股东或原股东增加追加投资;二是用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介绍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以供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