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在报税时给企业造成了损失。根据劳动法应该怎么做?

首先,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分析如下:

1,如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会计人员工作有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会计人员的劳动合同;

2、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具体规定:

1,中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中国的《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