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法律解析: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和“简易设立”,是指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设立公司的方式。相比之下,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公司。中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以下程序:1。全体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2.全体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5.股东认购股份,出资。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7.决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8.申请设立登记。9.登记并发放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公开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