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建筑服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副本;
4、特殊申请名称,需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注:适用于所有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
冠省名、国名或无行政区划名,须报上级机关批准;行业特色名称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印有申请人授权意见,投资者可按要求填写或打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位置应粘贴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站下载或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复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代理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以上项目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出资人盖章或者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注册公司成立并提交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时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表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任命、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步,按要求到市建委相关部门办理建筑劳务分包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