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司房屋租赁费税率

法律解析:个人出租房屋,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产的个人,自出租房产的次月起,应按照12%的租金收入税率缴纳房产税。私有产权人将其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按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时确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适用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适用贴花。

3)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按照房屋用地面积(含出租院落)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等级和适用的土地等级税,出租或出借房地产的,从出租或出借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营业税:个人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月租金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按适用税率同时缴纳营业税。前面说了,教育费附加是3%,应该是以缴纳的营业税为基础。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分为7%、5%、1%。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4000元以上,月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的,按月租金收入减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租金收入减除20%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固定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