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可以开基本账户吗?

分行可以开立基本账户。

分公司经总公司同意可以独立核算的,可以开立基本账户;分支机构不独立核算的,其资金由总行控制,不允许开立基本账户。因为分行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开立基本账户必须经过总行批准。基本账户是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账户,日常业务活动的资金收付和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公司成立后,独立核算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所需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法人,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和银行印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

综上所述,基本账户是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账户,业务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和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开立基本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条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基本账户。分行成立后,独立核算的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