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简单注销深圳公司
(一)清算程序
1.公司股东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15天后成立清算组。自清算日(决议解散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
3.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和清算备案申请书,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发布清算公告。
5.在清算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期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认可债权后,应当将认可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期限、清算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第二,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的程序
1.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及清单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2)描述
1.清算组报送清算报告和备案声明时应提交的材料。
●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股东会通过的解散公司的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大会确认的企业名单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股东会确认的公司清算结束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地税);
●由清算组出具并经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由清算组成员签字并经股东大会确认)。
2.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通过的解散公司的决议;
●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清算组织成立后6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三次的报告样本;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的文件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