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条件
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公司才可以减少资本:
1.原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会导致资本在公司的闲置和浪费;
2.公司亏损严重,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差距过大。公司资本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证明公司信用状况的法律意义。
公司减资的原因如下:
1.一次性付清累积的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的积累,即使在未来几年内,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减少资本来弥补累积的损失。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一开始需要巨额资金,但是走上正轨后,可能会出现资金过剩,所以也需要减资。
3.多分红。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的多少来分配的,所以减少资本可以增加股息。同时也可以结合“一次性偿还累积债务”,尽快扫除亏损,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把零件分开。当公司中的一些部门分离独立后,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减资。减资有两种:形式减资和实质减资。形式上的减资是指只在账本上减资,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回购一定比例的流通股,减少面额,返还一笔钱给股东。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要弥补亏损的减资,属于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