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怎么写?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名义抵押房产,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可用于购房、购车、消费或经营。想申请按揭买房,必须签按揭合同,这是你可以看的。

双方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抵押权人)与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情况见附件一)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月_ _ 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抵押人愿意将附表2所列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给予抵押权人第一优先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经双方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付款

(1)抵押人应按照逾期账单及附表(3)规定的方式或抵押权人规定的其他方式,按期、按时支付应付给抵押权人的款项。如果抵押人按上述方式按时清偿债务,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抵押人可按以下第(7)条赎回本合同项下抵押给抵押权人的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支付_ _ _ _ _ _ _ _的手续费,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同项下与贷款有关的所有资料。如本合同签订后发现抵押人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贷款及应付利息,按本合同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3)根据附表(3),分期付款是本合同的首要条件。抵押人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的,无论在判决确定债务之前,抵押人应自到期日起至收到款项之日止,按抵押权人确定的最低利率_ _ _ _ _ _ _ _ %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抵押人未能按时支付本息或部分本息,无论到期与否,所有欠款及利息必须立即偿还给抵押权人。

(4)贷款偿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抵押权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利率,利率调整后立即生效。自贷款发放后第_ _ _ _个月起,按规定的期数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金额和日期。如果利率发生变化,抵押权人将书面通知抵押人利率的上调或下调,抵押权人在其认为必要时有绝对权利调整和变更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5)每月各期的应付金额应按规定的期数进行摊销。如发生逾期付款,抵押人必须立即支付分期付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单方决定,最低利率为每月_ _ _ _ _ _ _ _ %

(6)如抵押人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导致抵押权人催收款项或以任何理由使抵押权人决定以任何方式或手段追索,所有费用(包括处理抵押物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保险费等。)由抵押人偿还,从实际支付之日起至收款之日止,按上述逾期利率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在此授权抵押权人将本抵押贷款的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照常支付至该账户。账户透支或透支的,由抵押人负责偿还。

(8)所有应付予承按人的款项须支付予银行分行或透过银行总行或分行转账,该等款项必须以港元支付。

二、在合同期间,抵押人必须

(1)按时还清本金还款合同中的全部到期资金,无需抵押权人催收;如果按时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财产;

(2)按规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直至款项结清。这种利息是按日计算的,无论是在判决确定债务之前还是之后;

(3)允许承按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物业进行检查;

(4)变更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5)财产损坏,不论什么原因,不论任何人的过错,都应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6)立即支付该物业的所有维修费用,并保护该物业免受扣押或其他法律诉讼;

(7)抵押期间,缴纳当地税费、任何税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该物业征收的杂费,遵守居民公约的约定,并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履行上述事项而造成的损失;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的所有法律,保持财产整洁和完好(正常损耗除外);

(9)抵押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质押、放弃或处分本合同约定的财产或财产权益或财产优先购买权之前,应先与抵押权人协商并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10)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应立即为该房屋投保不低于该房屋回购价值的一切险。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特殊限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除非该等条件或金额被抵押权人接受并认可),且该财产应受到保护,免受意外损坏、火灾和自然灾害,直至本合同停止生效。保单必须转让给抵押权人,规定在抵押权人的利益得到补偿之前,抵押权人不得向抵押人支付任何款项。如抵押人违反本条规定,抵押权人可按上述方式代为投保,并向抵押人追偿全部费用和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任命抵押权人为赔偿金的控制人,该任命不可撤销;

(11)将房产证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保险文件及相关文件交给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可收取保管费;

(13)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应购买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的不动产保险或抵押人人寿保险。

3.如果财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损,保险公司认为修复受损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将使用保单项下的赔偿金修复受损部分。

4.上述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清偿贷款金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的,抵押人应负责清偿不足部分。全部资金结清后,本合同终止,在不损害保险公司权益的前提下,财产归抵押人所有。除上述情况外,该房产的损坏不会使本合同无效,也不影响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债务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

(1)如果抵押人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未能遵守本合同或居民公约中明确规定的条款,抵押权人可立即进入并享有该建筑物的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者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和期限出租全部或部分房产并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聘请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其工资或报酬由抵押人负责。这些接收人或代理人将被视为抵押人的代理人,抵押人应对这些接收人或代理人的行为和失职承担全部责任。按照上述方式指定的每个接收人将拥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户支付租金或住宿费,出具有效的租金凭条和收据,并有权通过诉讼、检举、查封或其他方式追讨拖欠的租金或住宿费;该等索款单、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按人的名义发出,向接管人付款不会要求抵押人询问接管人是否有权行事;

2.接管人可根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对全部或部分房产及其附属物和室内装修进行保险。

(2)根据第5 (3)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条例》的程序拍卖全部或部分房产。该等拍卖或出售无需征得抵押人或其他人的同意,抵押权人有权签署与该房产买卖相关的文件及合同并解除买卖,抵押权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责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2。目前相关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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