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法人占70%,另一个占30%。法人可以自己注销公司吗?如果我想注销公司,我该怎么做
题目问了两个股东,一个占70%,一个占30%,70%是执行董事,是公司负责人。这在法律上不是法人,法人是指公司。
即使是占股70%的负责人也不能自己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必须召开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通过,所以占70%股份的股东只要同意就可以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公司解散决议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股东会通过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发现资产资不抵债的,将进行破产程序;纳税、员工工资、债权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可通过清算方案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