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从事货运物流需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股东应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8.住所使用证明;
提交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销售许可证;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人为宾馆、饭店的,应当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军用房产用作住宅的,应当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镇房屋,还应当提交登记附表——居住(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其他货物运输经营项目,提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已委托区交通局受理)。办理此证的流程附后。
注意:
1.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应为A4纸。
2、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字,或者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名的,自然人股东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第四,加工周期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取得营业执照。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
免费
附:
(1)申请条件
1.车辆的基本状况
(1)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的外形尺寸、轴重和装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形尺寸、轴重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特殊运输车辆条件
(1)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是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的专用集装箱运输车辆。
(2)申请冷藏运输的,应当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辆,具有专用冷藏设施和设备,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三)申请罐式运输的,应当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辆,具有专用容器、设施和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运输大型物体的车辆条件
申请运输大型物件的,应当具有与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辆组。
(1)第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配备实际装载大型物件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2)ⅱ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配备实际装载大型物件能力为100吨及以上但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3)三类大型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实际装载大型货物能力为200吨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4)四类大型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实际装载300吨及以上大型货物的超重型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4.驾驶员的条件
(1)取得与驾驶该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法律法规和货物、装卸保管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申请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3)应用方法
预涂涂装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示范文本。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检验合格证复印件5份;购买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车辆的数量、类型、技术性能和购买时间;申请特殊运输的,还应当提供特殊运输专用容器、设施、设备清单;申请运输大件物品的,还必须提供超重型车辆的名称、装载量和配套附件清单;
6.被聘用或者拟任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文件(交通部门出具)和标明相应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5)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接受
(1)验收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岗位和职责
岗位职责:交通、行政、科学、郊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全流程验收人员。
工作职责:
1.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运输管理事项受理通知书》。填写许可流程图,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初审人员。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运输管理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的全部内容、要求以及相关权利和投诉渠道。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运输管理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回顾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三)审查岗位:交通运输管理科学部、郊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
(4)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
四。决定
(1)审核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岗位和职责:
审核岗位:交通运输部、行政科、郊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全流程。
工作职责:根据评审标准对评审意见进行评审。
(3)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
动词 (verb的缩写)通知
(1)告知岗:交通行政科技处、郊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告知人员。
(2)时限:2个工作日
(3)出具的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4)详细描述:
市郊区管理处运政科、区县交通局全流程办根据审批人员意见通知人员,并向被授予许可的人员发放和交付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不予许可的,应当制作并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