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x0d\ 1。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投资基金”字样。\x0d\ 2。名称中可以使用行业术语中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作为行政区划,“北京”是允许在商号和行业术语之间使用的。\x0d\ 3。基金类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足额到位。" \x0d\ 4。单个投资人出资不低于654.38+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x0d\ 5。至少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运作经验。\x0d\ 6。基金类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企业可以申请从事上述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x0d\ (1)发放贷款;\x0d\ (2)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x0d\ (3)公开募集资金;(四)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x0d\ 7。管理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缴资本(实缴出资额)。\x0d\ 8。单个投资人出资不低于654.38+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x0d\ 9。至少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或相关业务的经验。\x0d\ 10。管理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批准为:投资非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