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上市公司造假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性:
财务欺诈是指不按照“会计准则”记账。对于财务造假,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局索赔。具体的法律责任是:一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可以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自设置会计账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依据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要求的;(五)擅自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六)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不一致;(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书面会计记录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造成会计资料损毁或者丢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和执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进行监督或者未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 * *要约收购中规定的所有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对不同种类的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